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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来源:浏览次数:1571日期:2014-01-13 12:10:52



 



喀什地处新疆西南部,区位优势明显,历来是通向中亚、西亚、南亚乃至欧洲的重要通道。设立喀什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实施特殊经济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09号)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33号)精神,加快开发区的建设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指导开发区建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



开发区规划面积50平方公里(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平方公里),其中,喀什主体园区40平方公里,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10平方公里。



规划期为2011-2020年,近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 重要意义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区位优势明显。喀什地处塔里木盆地西缘,亚欧大陆中心,有红其拉甫、吐尔尕特、伊尔克什坦、卡拉苏,以及喀什国际机场等5个国家一类口岸,与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8个国家接壤或毗邻,具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亚欧的区位优势。



物产资源丰富。喀什盛产粮、棉、瓜、果等经济作物,有30多种矿产,石膏储量居全国前茅,蛇纹岩储量居全国第三位,石油天然气玉石等资源储量丰富。



商贸旅游资源独特。喀什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南疆地区传统商贸中心。喀什市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民族特色浓郁,集中体现了维吾尔民族风情、文化艺术和建筑风格,高原、雪山、戈壁、沙漠、绿洲等自然景观独特,人文及自然旅游资源十分丰富。



对外交通较为便利。喀什国际机场是新疆第二大机场。南疆铁路西起喀什,贯穿南疆。喀什通过边境口岸与通往中亚、南亚、西亚的公路相连,314315国道为喀什连接疆内疆外相关城市提供了重要的交通支撑。



开放合作空间广阔。新疆与中亚、南亚、西亚、东欧国家在经济上有很强的互补性,形成了以传统纺织、日用轻工、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能源、原材料进口为主的进出口商品结构。独特的区位条件和良好的合作基础,为开发区立足疆内市场、开拓国内市场、面向周边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和巨大的发展空间



机遇与挑战并存。近年来,喀什经济快速增长,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对外经贸往来不断加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南疆处于领先地位。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对口援疆的总体战略,为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与此同时,喀什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较大困难。主要是经济总量较小,发展质量不高;土地沙化严重,生态环境较为脆弱;资金、技术、人才相对匮乏,对外开放程度偏低;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条件有待进一步完善。此外,南疆三地州是我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之一,扶贫开发任务依然繁重艰巨。



第二节 战略意义



有利于深化向西开放,推动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建设开发区,是国家实施沿边开放、向西开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开发开放活力,丰富开发开放内涵,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陆上开放海上开放、西部开放与东部开放并进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睦邻、安邻、富邻的外交方针,拓展周边市场空间,促进与周边国家共同发展,实现安边、富边。



有利于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南疆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开发区,通过实施特殊经济政策、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有利于集中力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资源集中、产业集聚和人才汇聚,成为带动南疆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将喀什打造成为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化城市,为新疆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



有利于建设陆上能源通道,提高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开发区,有利于建设从中亚、南亚地区连接我国的陆上能源资源通道,提高我国进口能源资源的保障能力,维护我国能源资源的战略安全,符合国家长远利益



有利于完善沿边地区跨越式发展体制机制,引领区域创新发展。建设开发区,有利于充分利用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环境,完善沿边地区跨越式发展的体制机制,吸引资金、技术、人才及重点企业集聚,形成以点带面、辐射周边、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的良好格局。



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开发区,有利于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改善生态条件,加快南疆地区特别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与东中部地区发展差距,营造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推动实现长治久安。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喀什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和人文特色,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加大建设力度,着力促进产业集聚,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开发区建设与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社会稳定相协调;着力加强与内地紧密联系,不断提升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水平;着力扩大和深化与中亚、南亚、西亚、东欧国家的经贸交流,努力提高向西开放水平,将开发区建设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新疆跨越式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助推喀什市建设成为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对外开放门户城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区域中心城市,在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二节 发展定位



沿边开放创新实践区。积极探索内陆沿边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坚持“外引内联、东联西出、西来东去”的开放战略,建立和完善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区域合作开发新模式,为推进我国沿边地区与内陆地区、沿边地区与周边国家开放合作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区域重要的经济中心。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吸引各方面资金、技术、人才,加快资源转化利用、促进产业集聚,建成依托南疆、辐射周边的区域经济中心。



区域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加快喀什国际机场、喀什国际铁路货运站建设,不断完善物流基础设施体系,扩大开发区商贸物流辐射带动能力,打造立足南疆地区、面向境外的区域商贸物流中心。



区域重要的金融中心。加快发展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重点发展跨境贷款等金融服务,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成南疆地区金融中心。



区域重要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大力推进与中亚、南亚、西亚、东欧的贸易和人员往来、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打造依托南疆、辐射周边国家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新高地,建成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



第三节 主要原则



政策引导,市场运作。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支持开发区建设的各项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确保开发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加大起步阶段投资力度,坚持基础设施、重点功能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优先,有步骤、分阶段推进开发区建设。



内引外联,产业驱动。依托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以现代服务业带动先进制造业,不断提高资源加工转化水平,逐步实现产业驱动、联动发展。



生态优先,统筹协调。充分考虑生态约束,统筹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低碳绿色发展项目建设必须强化环境影响评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区域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创新机制,融合发展。充分借鉴国内经济特区和各类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的成功经验,先行试验一些改革措施,创新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通过产城融合、兵地融合、区域融合,推动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



第四节 目标任务



发展目标2015年,开发区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形成,交通、市政、公共服务和口岸监管等重点设施初步完善;科学合理、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协调发展的空间布局和产业体系初步建立,深圳产业园、“深圳城”和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出口商品加工区等发展初现成效。到2020年,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建立,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口岸功能全面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形成规模,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区域发展引领作用不断强化,特色鲜明、社会和谐、环境友好的现代化新城区基本建成,成为我国沿边开发开放示范区。



围绕上述目标,开发区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着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兼顾地域特色,发展绿色建筑。加快区域城镇化进程,打造功能完备的新城区。加快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畅通内外联系通道。



加快培育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及会展、国际商贸、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强化产业集聚,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伊尔克什坦、红其拉甫、卡拉苏和吐尔尕特等口岸软硬件建设,提高通关效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利用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合作平台,扩大对中亚、南亚的经济技术合作和人员往来,积极发展外向型产业。



努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发展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宜居宜业新城区。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产业准入门槛,限制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入区。通过引入先进适用技术和技术革新,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循环发展、绿色发展。强化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资源节约,建设绿色新城区。



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动融资模式、组织管理模式等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广东、深圳、江苏,以及上海、山东、江西等对口支援省市在产业、资金、人才方面的优势,形成合力,为推进沿边开放和南疆地区又好又快发展探索新经验。







第三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四至范围



开发区规划面积50平方公里(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平方公里),分为喀什主体园区和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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